立法院在今年5月17日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,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,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,並於5月24日開始施行。

對於此事,大家可能都有不同的想法,但未來將有個更多元的社會環境已不容置疑,以下分享一篇自婦產科醫師5月15日的日常工作心得,供各位參考與思考。


小新外觀上就是一個典型的T,20幾歲,沒有任何身體的特別狀況。

立法院在昨天針對各方提出的同婚法案進行逐條協商,果不其然,兩派毫無共識。準備付諸本周五的「逐條表決」。

目前針對台灣女女伴侶如果有生育的考量,唯一的問題是精子的來源。苦於台灣沒有合法的適當管道,女女伴侶們只能尋求國外的精子銀行,並於國外完成懷孕的夢想。

故事中的小新怎麼懷孕的?基於病人隱私我不多做說明。20幾歲的小新,經過複雜的懷孕過程後,產檢的過程一切正常。在上個月因為產程遲滯,剖腹產下一個健康的男嬰,3200多克,一切健康。也許你會問:「那這個小孩未來長大會怎麼樣?」針對同性伴侶所教養出來的小孩,其實各國已經有非常多的文獻在探討。

以2012年美國心理學學會大規模的研究為例,研究中分析了兩萬名的同性伴侶所撫養長大的小孩,這些小孩成年之後,受訪者介於 18~39歲,分析了一共40個研究面向,包括學歷、婚姻狀況、就業狀況、性傾向、性病比率、自殺率、菸酒使用率、性伴侶數目、家庭年收入等等。

同志家庭長大的孩子,跟其他異性戀夫妻撫養長大的小孩,在40個研究面向中,沒有任何一個面向,有不同的結果。

2013年,美國兒科醫學會也公開表示,支持同性配偶享有同等的婚姻權與子女撫養權,以追求兒童最高程度的安全與福祉。針對兒童的最高福祉,我們應該考慮的是影響兒童發展的各種因素。例如:穩定的社經環境、社區資源、歧視等,但是,雙親的性傾向並非影響因素之一。

小新在待產的期間,她的伴侶也是從頭到尾陪在身邊,比我看過任何一個先生更緊張。

也許在醫學上,小新的伴侶和這個小男孩之間,並沒有醫學上的連結。

也許在法律上,在目前台灣受限的法律規範下,小新的伴侶和這個小男孩或者和小新之間,也無法有法律上的連結。

但是從懷孕、產檢、生產,以至於後續的養育和教育,全程用心參與的兩位監護人姑且不論名稱是「爸媽」、「兩位媽媽」、還是什麼其他名稱,對這個小孩來說,他都一定能獲得不輸給一般異性夫妻的照顧。

至少一定比我小孩好,畢竟我小孩的童年都是偽單親。

如果你要問說,這樣的小孩長大到學校會不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?或者不一樣的對待?那我必須要說,如果幾年後,如果等這個孩子長大,他還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,那我覺得,完全是我們這些大人的錯。是我們沒有帶給他的同學,也就是你我的孩子,正確的兩性平權觀念。

 

在醫學上,兩個女人無法懷孕,

但在社會學上,絕對可以是一對稱職的雙親。

如果可以的話,我真心地希望在法律上,也可以是對方合法的伴侶,小孩合法的監護人。

參考資料:
1. How different are the adult children of parents who have same-sex relationships? Findings from the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. Soc Sci Res. 2012 Jul;41(4):752-70.

2.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Supports Same Gender Civil Marriage 3/21/2013 For Release: March 21, 2013

我曾經問小新:「妳為什麼會來找我產檢?」

他說:「因為你看著我們的時候,沒有任何不同的眼神。」

?本文轉載自鍵盤婦產科 – 威廉氏後人,原文請見以下連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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